注册小微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

   2024-11-11 63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利润的5%),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二、2023.01.01-2027.12.31,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税资源)、城市建设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举报 收藏 评论 0
相关行情
推荐行情
点击排行
浙ICP备190014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