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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我市参加2011年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作者:本局文件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6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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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人社发[2011]7号
 
 
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参加2011年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的 通知
 
县卫生局、计生局:
现将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参加2011年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材料准备:
合格人员需要准备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011年度继续教育备案通知单原件、3张2寸免冠照片(与准考证上照片同一底版)以及《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二份,卫生系统下属单位的人员和社会人员统一将材料交卫生局,计生系统下属单位的人员统一将材料交计生局,材料受理时间为2012年2月6日到2月13日,由卫生局和计生局统一于2月15日将人员信息汇总后交与人社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继续教育情况:
根据陕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意见》,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80学时(专业科目56学时,公需科目24学时),考试合格人员中2011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或继续教育学习未达到规定学时的,必须参加省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2012年3月3日至7日。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办理资格证书,逾期不参训而影响办证的,责任自负。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学时折算的人员,请持相关学习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按省市人社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学时折算确认。请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一并在卫生局和计生局报名,按时参加培训。
4、http://www.xunyang.com.cn/UploadFiles/bmsitexyrl/2012/2/201226111440.xls                               
一二年二月六日
责任编辑:屈孝旭 文章录入:人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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