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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人劳发〔2010〕36号
旬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城镇特困就业群体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城镇特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基本生活和就业状况,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镇特困就业群体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在城镇社区居住的有劳动能力且在劳动年龄内的特困就业群体。
二、调查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未重新就业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3、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在社区居住的尚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城镇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女38岁以上,男48岁以上的人员)、毕业半年未能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及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6、完全失地且整户无一人就业的失地农民。
三、调查时间
本次调查自2010年4月10日开始,至5月10日结束。
四、相关要求
1、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人员较多,各乡镇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组织入户调查,按时上报相关资料(以电子版形式上报,上报邮箱:7202004@163.com,联系电话:7202004)。
2、本次调查将做为就业援助的依据,涉及特困就业群体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深入调查对象家中,认真组织填报,确保调查对象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调查所得材料,各乡镇社保站要录入微机,建立台帐,并适时落实帮扶就业方案,加大现行就业政策的宣传兑现力度,力促城镇贫困家庭适龄就业人员上岗就业。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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