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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人劳发[2009]132号
旬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厅〈关于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现将安康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有关问题在于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安人发[2009]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市局文件要求把好资格审查关,对2008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降项,警告等处分而处分期未满的一律不准参加今年的报名考试。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技术工人,要及时通知本人,务于6月12日前持有关资料到县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电话:7204691
二OO九年五月十五日
抄报:市人事局。
安康市人事局文件
安人发[2009]21号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
升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安
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机关、事业
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升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57号)、《关于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核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58号)和《关于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核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5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各县区人事(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级各主管部门、中省驻安有关单位应将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材料统一报送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料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个人报名不予受理。
二、县区所属初级工的考核,由县区人事(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考核时,市人事局将派员巡视,考试结束后,及时将各单报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备案。
三、报名时所需材料:
1、申报高级技师考核的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人事部门颁发的技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技师的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高、中级工考核的须提供取得下一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审批表和申报表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
4、二寸近期免冠照片6张。
四、市直单位和中省驻安单位统一在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审批表和申报表,县区的由各县区人事部门统一印制。
五、我市报名时间为5月10至6月15日,逾期不再补报。
各县区、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积极搞好宣传和组织工作,采取有效办法及时把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相关单位,要按照条件严把资格审查关,不得擅自降低条件和变换工种,要按时按要求报送各项报考资料,保证整个考试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00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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