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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人劳发[2008]391号
旬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失业返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波及,我国沿海部分出口生产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不少中小企业倒闭、裁员或者减薪。现在距春节还有两个多月,我县出现了部分农民工在外失业后提前返乡现象,虽然尚未形成大规模的“返乡潮”,但要高度重视这种苗头和趋势,充分认识到农民工返乡回流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各乡镇要按照“开展技能培训,实施就业援助,改善就业环境,促进返乡农民工实现再就业”的工作思路,摸清农民工失业返乡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我县劳务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按照11月15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农民工返乡回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信息引导和就业服务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通过信息引导,积极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信息、送温暖”的就业援助活动,促进有就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尽快实现再就业。要将平时收集核实的务工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将维权机构的电话等相关资料提供给务工人员,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
二、认真开展农民工针对性培训工作
利用近段时间返乡回流农民工在家的空闲期,加强教育引导和技能培训,结合新型农民教育活动进行三中全会精神及金融危机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为回流农民工进行就业和社会生活方面的专门辅导。同时针对返乡农民工的不同特点,开展针对性适用技术培训。对留下来就近就地就业和继续外出务工的,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对有资金、有技术、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对愿意在家务农的,开展种植、养殖业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返乡创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三、积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
搭建创业平台,优化返乡回流农民工的创业环境。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要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鼓励农民进城镇创业的若干优惠政策》,在工商登记、资金、税费、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一是证照办理要及时。积极协调工商、税务部门,在最短时间内为返乡回流农民工创办企业办理好证照。二是融投资要保障。积极与银行协调,加大银行对返乡回流农民工创业在产前、产中、产后的资金扶持力度。三是税费要优惠。在政策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税务部门落实最优惠的税费政策,切实减轻回流农民工创业负担,促进其健康发展。
四、不断拓展农民工就业渠道
依托本地自然优势,发展一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群,建立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引导他们发展规模种植、养殖业,兴办农产品生产及加工企业,或进入县内建设项目务工。利用整体资源优势,积极拓展农民工就业渠道,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机会,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开辟新的就业渠道。
五、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做好返乡回流农民工创业劳动用工、经济纠纷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处理好各种矛盾,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各乡镇社保站要及时与司法所配合,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妥善处理因企业裁员发生的劳务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不能返乡的农民工家庭留守人员及当年外出打工伤亡者家属安排专人前往看望慰问,并力所能及地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六、准确掌握农民工回流情况
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的作用,安排专人负责农民工返乡回流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农民工返乡回流动态情况,在旬阳南北火车站、汽车站及交通要道由所在地乡镇设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和服务点,做好农民工返乡客流的疏导、监控和分析,及时掌握返乡农民工培训、再就业及创业需求,建立农民工返乡回流基础台账,为完成农民工培训任务及做好农民创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从本月至2009年1月底,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站须在当月27日前将《旬阳县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培训、引导就业及创业情况统计表》报送县人劳局所属的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邮箱:xyzjs@126.com,联系电话:7202626)。
附:旬阳县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培训、引导就业及创业情况统计表
二○○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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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培训、引导就业及创业情况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单位: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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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民工总数 |
其中 |
原创业地点 |
农民工返乡后打算 |
乡镇落实帮扶情况 |
| 女性 |
本省 |
长江三角洲 |
珠江
三角洲 |
华北 |
东北 |
西北 |
西南 |
境外 |
拟返乡创业人数 |
拟在家务农人数 |
拟外出务工人数 |
愿意接受培训人数 |
帮扶创业人数 |
落实培训人数 |
引导就业人数 |
|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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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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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 备注:帮扶创业人数、落实培训人数及引导就业人数需另附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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