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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人办发[2005]21号
陕西省人事厅
关于2005年度首次进入省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处: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陕人发[2005]3号)的规定,为认真做好首次进入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确保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素质,真正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经研究,拟定于2005年6月对省直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单位
参加这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是已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省直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除外。
二、招聘对象
招聘的对象为2003届、2004届、2005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未就业人员。2004年12月31日前,已经与省直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将于2005年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过去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招聘工作步骤
1、各主管部门根据省人事厅、省编办下达的年度增人计划编制本次招聘计划,填写《陕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汇总表》。
2、省人事厅汇总各主管部门的招聘计划后,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3、省人事厅负责组织公共科目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
5月20日前:主管部门上报招聘计划。
5月25日:省人事厅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5月25日-5月30日:考生在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报名,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报名结果报省人事厅。
6月15日:各主管部门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6月19日:公共科目考试。
6月25日:由省人事厅公布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并向各主管部门通报成绩。
7月1日-10日:各主管部门根据考生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员;根据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7月15日:由各主管部门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省人事厅备案。
五、具体要求
1、这次统一组织的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在我省尚属首次,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用人单位制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含有歧视性条款。
3、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统一向社会发布的招聘公告执行。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人事厅事业单位管理处或各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人事处联系。
省人事厅事业单位管理处电话:87294487、87292297,联系人:张瑜、柴立。
附件:陕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汇总表
二○○五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 通知
抄报:国家人事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抄送:各设区市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陕西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5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 陕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汇总表
主管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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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事业单位名称 |
单 位
类 型 |
拟招聘
总人数 |
其 中 |
岗 位 名 称 及 所 需 条 件(学历、年龄、专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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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岗位 |
专业技
术岗位 |
工勤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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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 明:1、本表所列单位类型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类型;
2、本表由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