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补充招聘2006年
空缺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陕政发〔2006〕1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39号)文件精神。省人事厅决定,对2006年振兴计划公开招聘空缺岗位需要补充的教育、卫生、农业技术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这次招聘共计1374人,其中教育520人、卫生485人、农业技术369人;铜川市29人、宝鸡市32人、咸阳市82人、延安市272人、汉中市427人、安康市248人、商洛市284人。
(二)招聘对象
2007年毕业、往届未就业且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国民教育大学毕业生。除教师岗位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外,其余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所需招聘对象按招聘计划表岗位要求确定。有限岗位内本科生优先;同等条件下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毕业生优先;师范、医学类专业的毕业生优先。
(三)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报名、考试考核等所有时间安排在各市人事局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浏览所报市网站,不要错过时间。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sxrs.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中国西安人才网(www.xajob.com)等网站以及各大新闻媒体上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7年4月26日—5月10日。
2、报名地址: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3、资格审查:由各市人事局先在报名网站上进行资格审查,待报名工作结束后,在考试考核前1天,由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在各市人事局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验证,应聘人员所持证件若与报名信息不符、信息虚假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考试考核资格。验证具体时间、地点在各市人事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4、各市人事局网站及联系人、电话:
铜川市人事局
网站:http://rcsc.tongchuan.gov.cn
联系人:李宁
联系电话:0919-3185692
宝鸡市人事局
网站:www.bjrsrc.com
联系人:王继强、白洁
联系电话:0917-3213710
咸阳市人事局
网站:www.xyrs.cn
联系人:杨润峰
联系电话:029-33210438
延安市人事局
网站:http://srsj.yanan.gov.cn/
联系人:刘波、冯云
联系电话:0911-8215312
汉中市人事局
网站:http://www.hanzhong.gov.cn/
联系人:刘韵平
联系电话:0916-2626191
安康市人事局
网站:www.akrc.cn
联系人:陈国华
联系电话:0915-3282015
商洛市人事局
网站:http://www.slrsrcbz.gov.cn
联系人:李桂胜、陈燕
联系电话:0914-2335799
(三)考试(核)、考察
1、考试(核):各市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确定招聘的方式方法。对于不同专业采取不同的考试(核)形式。对于应聘教育岗位的学生采取课堂试讲的形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等方面能力;对于应聘卫生岗位的学生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临床诊断水平、实践操作等方面的能力;对于应聘农技及规划岗位的学生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掌握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等方面的能力。具体的考试(核)时间、地点由各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安排并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核)不指定参考教材。
2、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3、体检:体检具体的时间、地点由各市通知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试(核)、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须在一定的新闻媒体或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布。本次招聘不得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考务费、体检费从各自工作经费中列支。
(四)聘用
6月15日前,各市人事局将拟聘用人员报送省人事厅审查,经审查同意后,由各市人事局向拟聘用人员发送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招聘通知书。应聘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招聘的县人事局报到,并与县人事局和主管部门签定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后,由试点县人事局按照基层用人单位上报的人才需求计划分配给各基层用人单位。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协助办理工资、落户等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新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非师范类考生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见习试用期取得教师资格证,见习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三、时间安排
4月26日前:省人事厅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4月26日—5月10日:应聘人员在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上报名。
5月16日--5月20日:应聘人员在各市人事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验证。
5月21日--5月30日:考试(核)、考察。
6月1日--6月10日:体检、公示。
6月15日前:各市人事局将拟聘用人员报送省人事厅审查。
6月20日前:向拟聘用人员发送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招聘通知书。签定聘用合同。
四、保障措施
1、选派到县以下农村中学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和到乡镇从事农技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奖励1万元,省、市各负担5000元。选派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奖励3万元,省级负担2万元、市级负担1万元。奖励费按年度发放,每年20%。助学贷款偿还等其他吸引政策按照陕政发〔2006〕12号文件《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可在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shaanxi.gov.cn/查询)执行。
2、选派的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县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县政府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在见习期间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到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工作的本科生可高定两级工资、专科生可高定一级级别工资,离开扶贫重点县的,取消高定的工资。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第一年安排到县医院实习锻炼。
3、选派的毕业生服务期满后,报考公务员的,给予加分照顾。
4、各县组织、人事、教育、卫生、农业等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要加强对选派毕业生的管理,在其服务期内每年都要对他们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称职发给年度奖励。应聘人员一经确定,要服从分配。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或不严格履行服务年限的,列入本人不诚信记录由省人事厅予以通报并在媒体曝光,以后不得在全省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就业。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人事厅事业单位管理处或各市人事局联系。省人事厅事业单位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7294487、029-87292297。
附:2006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空缺岗位教育、卫生、农技等专业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见www.sxrsks.cn)
陕 西 省 人 事 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