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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为大学生提供众多就业岗位和优惠政策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19日 点击数:
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
为大学生提供众多就业岗位和优惠政策
  
来源:宣传中心    时间:2006-4-18 16:44:40

我省新近启动的《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为大学生提供众多就业岗位和优惠政策。

数万岗位虚位以待

——师范专业毕业生每年有2000个岗位供选择。每年为每所高中(其中县城127所、乡镇153所)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2人,五年共2800人;每年为每所农村初中(1431所)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1人,五年共7155人。

——医学专业毕业生每年有1800个岗位供选择。五年内为1773个乡镇卫生院各招录医学专业本科生2名,共3456人;招录医护专业大专生3名,共5319人。

——法律及其他专业毕业生每年有2100个岗位供选择。每年从应届本科生中为174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招录公务员1名,五年共8735人;每年从应届法律专业本科生中为421个基层法庭招录公务员1名,五年共2105人。

——涉农专业毕业生每年有1000个岗位供选择。为全省乡镇涉农服务机构招录农、林、水、牧、机和城镇规划建设等专业本科生5000名,五年内平均每个乡镇达到3名。

多项措施优惠学生

——设立“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资金”予以经费保障。省财政每年出资5000万元,设立“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资金”;各市、县也建立相应资金,配套用于农村人才队伍振兴工程,每年每个市不低于500万元,每个县(区)不低于50万元。省市县五年资金总额达到75000万元以上,并实行专款专用,其中每年用于高校毕业生奖励、助学贷款偿还、从医从教助学金等支出达3450万元。

——对志愿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的大学生进行助学金资助每年在省内高校师范、医学专业各设立500个助学金名额,每生每年6000元,资助家庭困难、有志到乡镇以下农村从医从教的本科生。助学金由学生申请,学校审核,省人才交流中心会同教育厅组织评审,省人事厅核准。获资助的本科生与省人事厅签订协议,服务年限师范专业5年以上,医学专业6年以上。省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助学金划拨,并协助高校加强对受助生的教育管理。受助生毕业后由省人事厅负责安置,省教育厅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对招录选派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奖励。农村中学和乡镇涉农服务机构工作,且与县人事局和主管部门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万元,由市、县各负担50%,在各自资金中列支。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且与县人事局和卫生局签订6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一次性平均奖励3万元,县政府确保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当地财政确有困难的,省财政在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时通过专款划拨予以支持。

——实行助学贷款偿还政策。对到农村基层从医并签订6年以上服务年限、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并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本科生,其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本息由本人申请,就业单位、县人事局审核报省人事厅核实后振兴资金中偿还,每年偿还助学贷款本息的20%,5年还清。

——实行面向基层就业的“合同培养”形式招生。省教育厅每年在省内高校招生计划中单列1000个指标,面向基层进行“合同培养”形式招生,学生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就业,市县资助的高中生首先纳入“合同培养”招生范围。具体招生实施办法由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

制度保障发展前途

为了确保大学生到农村基层能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有前途,陕西省将从以下方面疏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建立人才投身基层的导向机制:

——实行从基层为县以上机关遴选公务员制度。2006年起,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全部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招录和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公务员中遴选。在基层履行完服务年限的本、专科生报考公务员,给予加分照顾。

——实行县以上法、检两院补充公务员从基层遴选制度。2008年起,县以上法、检两院补充公务员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法庭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选拔。

——逐步实行从基层为县以上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制度。2006年起,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从招录到乡镇、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选拔的比例不低于五分之一,以后逐年提高,到2010年全部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选拔。

——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对到乡镇以下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到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以下工作的本科生高定两级工资,专科生高定一级工资,离开扶贫重点县的,取消高定的工资。其人事档案由县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县政府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当地财政确有困难的,省财政在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时通过专款划拨予以支持。

——建立职称评审导向机制。把在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的经历作为评定职称的一个重要条件,今后教育、卫生、涉农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优先。

责任编辑:xy_rlj 文章录入:人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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