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陕西省白河县选派100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启程南下,分赴广东、深圳、上海、山东等发达地区谋职锻炼。这是该县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让干部走出县门,到经济发达地区参与人才市场竞争和经济建设实践锻炼,促使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开拓市场,求得真经,实现人才、经济发展双赢的重要举措。
年初,该县县委、县政府组织县组织、人劳等部门赴外考察后,出台了《选派干部外出谋职锻炼实施方案》和《选派干部外出谋职锻炼管理办法》,按照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培训的办法,在全县党政及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实践锻炼2—4年,干部选派期间,行政、组织关系不变,原任职务、职级不变,工资晋级、供给渠道不变,评先评优不变,编制性质不变,干部离县启程前一次性发给前三个月全额工资,并每年为选派干部购买2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该县要求离职锻炼干部要积极推介白河,宣传白河,为白河发展牵线搭桥,献技献策。主要任务要做到“八个一”:即谋求一份职业,学会一门专长,搜集一批信息,结交一批朋友,带出一批务工者,带回一批投资者,引进一批项目,提出一批建议。
干部锻炼期间,接受县选派办和原单位的双重管理,要求干部必须走出本县谋职,并在3个月内将就职情况证明材料报告县选派办和原所在单位,锻炼单位发生变动的,应在10日内报告。县选派办和原所在单位积极主动与干部就职单位取得联系,及时跟踪了解选派干部的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通报本县有关情况,同时要求选派干部每半年写一份思想工作汇报,年底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逐人建立选派干部管理档案,进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干部锻炼期满后,县上将对干部进行综合考评,对在引进资金、技术、项目、人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年度考核优先进入优秀,优先提拔重用,并按相关政策予以奖励。(欧阳前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