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从2003年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中招录工作人员的通知》(旬办发[2004]35号)文件精神,招考对象是已在县人劳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报到手续的2000年至2003年未就业的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 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指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由国家教育或人事部门核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省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含“五大”毕业生、成人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及党校等非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
旬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