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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积极开发农村人才资源,壮大农村人才队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日前,旬阳县出台《乡土人才开发利用工作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对象、程序、管理、待遇及附则共六章。 该办法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乡土人才在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要把乡土人才的选拔和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需求,有计划地科学选拨和合理使用乡土人才,积极吸纳优秀乡土人才参政议政,做好乡土人才的开发利用工作。明确乡土人才重点培养选拔具有一技之长、贡献突出的农村土专家、田秀才、种植养殖加工能手、农民企业家、营销专门人才,或运输、建筑等行业的能工巧匠及其他从事社会事业管理的农村能人。注重讲诚信,乐于助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掌握一定的科技知识和专业技术,有培养开发的潜力,所从事的事业有一定的科技含量,有一定规模或效益,有一定的示范、带头或幅射作用, 群众认可,达到本行业、本专业的标准。 县上设立乡土人才开发基金,每年由财政预算5万元,专门用于乡土人才开发、表彰奖励工作。乡土人才采取推荐和自荐相结合、自下而上的方法,分级选拔。凡被确定为优秀乡土人才,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在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过程中,可优先作为科技示范户,享受科技上门服务。(二)在办理营业执照和纳税登记等方面,按有关政策给予照顾。(三)给乡土人才的发展提供信贷支持,优先获得农业投入贷款。(四)杰出的乡土拔尖人才纳入全县专业技术拨尖人才管理范畴,享受同等的政治经济等优惠,成绩突出的乡土人才可破格晋升相应的技术职称。(五)对乡土人才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资质认证后, 给予在一定区域内或专业范围内授予讲学、传授技术、指导技术应用的权利(或资格),使其发挥效能,获得报酬。(六)县级优秀乡土人才可由县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合格的,可优先录聘用。
( 陕西省旬阳县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龚泽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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