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09]7号)文件精神,按照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普查,旨在摸清底子,掌握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树立一批典型人物进行表彰,以弘扬创业精神,激发创业热情,引导大中专毕业生转变择业观念,积极投身自主创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工作:
(一)、登记对象:
2005年以后毕业的自主创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登记内容:
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创业培训情况、享受创业扶持情况、吸纳毕业生就业情况、经营情况等。(详见附件一)
(三)、登记办法:
毕业生创业登记工作要专人负责,建立台帐。按照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实行数据化、分类化、电子化、网络化管理,打造信息共享互动平台,逐步实现市县联网。
二、典型推荐工作:
(一)、 推荐对象及条件:
择优推荐近5年来,投身创业实践,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在本县区产生较大影响的先进典型人物。汉滨区、旬阳县各推荐5名,宁陕县、镇坪县各推荐1名,其余县各推荐3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勇于开拓,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具有坚韧不拔的创业精神,创业事迹感人,创业成效明显;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市场竞争中走出了勤劳致富的成功之路,为实现安康突破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4、甘于奉献,助人为乐,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回报社会。
(二)、推荐材料 :
1、创业的基本过程及成就;
2、如何走出第一步,怎样渡过难关;
3、创业成功者感悟与体验 ;
4、材料不少于2000字。
(三)、对选拔推荐出来的先进典型,将在适当时候择优表彰奖励;在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荐到有关学校进行就业指导;选送到培训机构免费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项目推介和优惠贷款扶持等。
三、相关要求:
1、登记和推荐工作是一项新工作,基础差,范围广,难度大,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主动服务,主动联络,主动登记,进行普查,摸清底数。对挖掘出的创业典型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周围群众的意见,确保典型事迹真实,人物具有代表性;
2、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在新闻媒体积极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本县区创业典型的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的职能部门和社会人士关注、支持大中专高校毕业生创业,激励更多的青年投身创业实践;
3、先进典型推荐材料及《安康市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先进典型推荐表》(见附件二)、《安康市人事系统创业服务工作经办人员名单》(见附件三),请于2009年10月30日前,《安康市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登记表》请于2009年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上报材料及表册加盖县区人事部门公章,附电子版。
联系人:何 斌
联系电话:0915-3282012 电子邮件:ankangrshb@qq.com
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论坛:http://qun.qq.com/air/#92183356
QQ群号码:9218335
附件:
1、《安康市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登记表》
2、《安康市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先进典型推荐表》
3、《安康市人事系统创业服务工作经办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