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三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色母塑料颗粒及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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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明光市三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年产5万吨色母塑料颗粒及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对拟建项目的环评工作进行公示,向公众公开此次拟建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于明光市明西办事处工业集中区征地30亩,建设一套年产5万吨色母塑料颗粒及塑料件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约合30亩)。总建筑面积13262.74平方米。其中包括塑料颗粒挤出车间、塑料制品注塑车间,库房、办公用房及其他附属用房。购置破碎机6台,挤出造粒机16台,牵引机16台,切割机16台,灌装机16等生产设备。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

  项目粉碎粉尘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风量4000m3/h,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污染物去除效率为98%,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1#)排放;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污染物去除效率为98%,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2#)排放;熔融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3#)排放。

  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一体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项目实施后对地表水产生的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废塑料夹杂物、不可利用的废塑料、废过滤网及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附近的废品回收站;布袋收集粉尘回到各工序;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周边公众的支持,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当地环境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只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公众若需查阅《明光市三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色母塑料颗粒及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与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2、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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