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开展联合执法 专项整治塑料颗粒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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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王新林) 5月23日,记者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我市开始对塑料生产企业和涉及生产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企业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此类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塑料颗粒生产企业或者是涉及生产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企业如果环保设施不达标或者是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其排出的废水废气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杜绝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决定开始对此类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减小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据介绍,专项整治中,各县(市)、区要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塑料颗粒生产企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深入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属于散乱污企业,各地要坚决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依法取缔到位;对各类手续齐全但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整顿。各级各部门还要强化执法监管,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企业,依法追究违法犯罪刑事责任。

  同时,各地环保部门还要同公安、检察、国土、工商、质监等部门之间形成合力,开展联合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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