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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政办发〔2009〕81号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旬阳县2009—2012年劳务经济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2009—2012年劳务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旬阳县2009—2012年劳务经济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劳务经济层次,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2009-2012年劳务经济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要求,以加强培训为重点,以劳务协作为纽带,以基地建设为基础,以品牌建设为抓手,以回乡创业为突破,通过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完善公共服务机制、强化考核奖励机制,积极促进我县劳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发展劳务经济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盯“一个目标”,即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发展劳务经济的根本目标;推动“五个转变”,即把继续推动劳务输出由体力型向技能型、由临时短期型向长期稳定型、由农民分散自发为主向有组织输出为主、由省内为主向省外为主、由促进农民增收向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转变;努力实现“三个提高”,即全面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率、培训率、稳定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扩大输出规模与提高输出质量并重原则。根据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数量,在逐年稳步扩大输出规模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劳务输出的质量,优化输出结构,提高稳定就业率,增加农民务工收入。
(二)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贯彻“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方针,注重劳务输出市场运作机制的形成,鼓励劳务经纪人、劳务带头人发展劳务中介组织,通过市场和政府的共同推动,努力形成多轮驱动的劳务输出机制。
(三)坚持提高培训质量和创建劳务品牌相结合的原则。依托县职教中心,整合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规模,创新培训方式,增加培训投入。建立健全政府扶持,面向市场,多方办学的培训机制,鼓励和动员各类培训机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劳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在此基础上,积极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提升劳务市场的竞争力。
(四)坚持鼓励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与回乡创业相互促进的原则。在大力组织农民到外地务工的同时,积极引导县内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就近就地吸纳当地劳动力转移就业,为我县工业发展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提供合格劳动力。贯彻“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部署,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农民工带回资金、带回技术,创办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一批特色产业,发挥回乡创业的倍增效应,真正使劳务经济成为我县新农村建设的支柱产业,促进劳务输出步入“输出的是劳务、引回的是人才、 带进的是资金”的和谐发展轨道。
四、目标任务
(一)劳务输出质量显著提高。在稳定目前全年劳务输出8.5万人的前提下,到2012年底,全县劳务输出人数达到9万人,其中有组织输出5.5万人,劳务总收入达到10亿元(不含本县就地转移劳动力收入),人均劳务收入每年增长20%以上,农民人均劳务收入达到25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
(二)培训输出取得新突破。各培训机构要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高标准、严要求进行培训,把培训后输出作为提高劳务输出质量的关键,各乡镇以2009年培训任务为基数,到1012年,按每年递增20%的目标,完成培训后输出任务3万人次以上,逐步使劳动力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由短期多次输出向长期稳定输出转变。
(三)强化劳务基地建设。在建好北京、山西、广州 、深圳、江苏、西安等现有劳务输出基地的基础上,要不断拓展新的劳务输出基地。到2012年,全县劳务输出基地发展到50个以上,各乡镇要利用本辖区在外务工的劳务能人、劳务带头人不断发展新的劳务输出基地,力争每年新发展1—2个劳务输出基地,力争实现劳务经济由自发型向组织型转变,今后有组织输出率每年提升10%,到2012年实现组织化程度达80%以上。
(四)市场运作机制取得新成效。鼓励支持劳务中介机构、劳务能人、劳务带头人放手放胆参与劳务输出的市场化运作,按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劳务能人、劳务带头人创办劳务输出中介公司,到2012年,培育发展劳务中介机构10个以上。
(五)劳务品牌的凝聚作用和效益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围绕创建“旬阳建工” 、“旬阳营销”、“旬阳焊工”等劳务品牌,重点结合新生劳动力中长期培训,合理设置专业,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关劳务输出重点乡镇要依托劳务品牌开拓市场,占领市场,以娴熟的劳动技能和诚实守信的务工理念,打造旬阳劳务品牌,实现品牌带动效应,促进我县劳务经济良性发展。
(六)农民创业形成热潮。通过开展农民返乡创业活动,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即:新培育100个创业企业,1000户创业户,新增10000个就业岗位。其中,创业企业是指从事工业、建筑业或三产服务业、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上、解决就业人员在8人以上的企业;创业户是指从事一产或三产,包括养殖、种植、运输、商业以及服务业的个体商户。力争到2012年,全县返乡及进城镇务工创业农民达到5万人以上,创办各类经济实体5万个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夯实目标责任,严格绩效考核。劳务产业是全县农业主导产业之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劳务产业的发展形势,严格按照劳务经济发展规划指标及县对乡镇、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要求,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通过科学合理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和严格的绩效考核,确保我县劳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发展合力。各乡镇要搞好辖区劳动力资源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本乡镇劳动力的数量、年龄、结构、务工意向和现有的技能状况及培训愿望,建立动态信息库。县人劳、教育、农业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我县劳务产业发展。
(三)开辟劳务基地,拓宽输出领域。各乡镇要经常保持与劳务输出基地的联系,认真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劳务基地具体问题,不断扩大劳务合作的领域;要加强劳务基地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高劳务合同的履约率和满意度,做好输后稳定工作。
(四)长期与短期并重,全面开展培训。各培训机构要坚持“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根据外出务工人员愿望及劳动力市场需求和用工单位需要,积极联系用工单位,按照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利用长期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和定向式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争取培训一批、合格一批、输出一批。
(五)健全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要建立劳务输出信息平台,逐步完善省、市、县、乡网络通畅、传递迅速的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设,通过劳务信息发布系统,做好劳务供求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工作,确保劳务输出渠道畅通,劳动力资源及时、合理流动。
(六)壮大中介组织,推动市场化运作。要坚持少干预,多扶持,快发展的原则,为劳务输出经纪人提供法律支持和业务指导,不断促进劳务能人队伍发展壮大。要通过业务指导、维护权益、资金扶持等手段,培育优秀务工人员成为劳务带头人,由劳务带头人组建劳务中介公司。
(七)建立激励机制,鼓励返乡创业。各乡镇要大力做好“引凤回巢创业”工作。对有一定技能和资金的返乡人员,要从思想上引导、政策上倾斜、资金上扶持、法律上保护,让他们树立起在家乡创业的信心,形成 “外出打工—积累资本—自我发展—回乡创业”的劳务输出发展模式。
(八)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加大劳务产业发展的宣传力度,多途径、多形式宣传劳务输出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旬阳实现率先突破发展的意义,表彰奖励在劳务产业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全县形成“外出务工光荣,返乡创业有功”的良好舆论氛围,促进劳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附:劳务经济发展规划任务分解表
主题词:劳动 劳务经济 规划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人武部。
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旬各单位。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25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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