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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政办发[2008]141号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旬阳县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复转军人创业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县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复转军人创业帮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十月六日
旬阳县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
毕业生、城镇复转军人创业帮扶工作方案
开展对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复转军人创业帮扶工作,是加强民生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为促进全民创业,加大对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复转军人创业促就业的帮扶力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以改善创业环境、激发创业潜能、实现充分就业、增加创业收入为目标,通过进一步放宽创业政策,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帮扶责任,建立全方位、多渠道的创业帮扶与支撑体系,促进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复转军人成功创业。
二、帮扶对象
(一)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现未实现再就业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有创业意愿者。
(二)已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实行档案托管的未实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三)具有城镇户口,男年龄在45岁以下、女在40岁以下有创业意愿的复转军人。
三、帮扶措施
(一)项目帮扶。县乡企局、项目办要从储备项目中筛选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复转军人从事的创业项目,编辑成册,采取各种方式推介,帮助指导创业者成功创业。
(二)资金帮扶
1、县财政局每年预算20万元创业贷款贴息资金,扶持创业人员创业。由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制定具体的贷款贴息办法。
2、县人劳局、县乡镇企业局要尽快组织专业人员编写创业培训教材,精心组织好创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县人劳局要加强县小额信贷担保办公室的力量,负责开展好全民创业、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县小额信贷担保办公室要及时审批。
3、县信用联社要积极协助人劳、财政部门做好担保基金及创业基金的管理,对审批的担保贷款户要及时放贷。
(三)政策帮扶。国税、地税部门,要研究制定针对创业人员的税费减免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创业者的创业成本。国土资源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优先解决创业人员创办企业用地问题。
(四)领导帮扶
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创业帮扶,实行原企业领导及主管部门领导挂联责任制,每名企业领导和主管局领导具体帮扶3名下岗困难职工在2年内实现自主创业。
2、失业人员的创业帮扶,由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失业人员所在的乡镇领导每人帮扶3名失业人员在2年内实现自主创业。
3、大中专毕业生的创业帮扶,由县人劳局具体负责,各乡镇社保站配合落实。
4、城镇复员退伍军人创业帮扶,由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帮扶3名城镇复转退役军人2年内实现自主创业。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城镇复员退役军人、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帮扶工作,县政府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创业帮扶方案及帮扶政策,解决创业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县人劳局、民政局要迅速开展就业主体的调查摸底和筛选建档工作,人劳局具体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调查筛选工作,民政局负责城镇复员退役人员的调查筛选工作。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从执政为民的高度,兑现落实好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的惠民政策,尽可能地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优越的创业环境。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确定专门人员对创业者创办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确保扶持一个成功一个。
附:旬阳县“三类”人员创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人武部。
县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中省驻旬各单位。
共印140份
旬阳县“三类”人员创业帮扶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德智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曾 炜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栗时海 县乡镇企业局局长
贾中军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陈京业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夏锡宝 县财政局局长
邓邦才 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王兴隆 县城建局局长
杨 锋 县经贸局局长
李仲山 县招商局局长
方儒成 县人劳局副局长
杨子平 县国税局局长
蔡 军 县地税局代局长
谭克军 县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邓鼎志 县工商局局长
张 彬 县电力局局长
创业帮扶领导小组下设复员退役军人创业指导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指导组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指导组。复员退役军人创业指导组由贾中军同志任组长;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指导组由栗时海同志任组长;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指导组由曾炜同志任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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