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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3日 点击数:

旬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等地发生了8.0级地震。此次地震也波及到了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全县抗震救灾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目前,有部分四川籍农民工在我县务工经商,我县也有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在外务工经商。地震发生后,广大农民工极为牵挂自己的家乡和亲属,迫切希望与家人取得联系,及时返乡抗震救灾和重建家园,希望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和大力支持。为做好抗震救灾期间的农民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安抚工作。 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来自灾区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企业,及时掌握坚守工作岗位的灾区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通过安抚和组织座谈等多种形式,对灾区农民工开展慰问活动。主动了解灾区农民工家乡、家人和财产损失情况,通过组织捐款捐物,解决其生活困难。会同有关部门,在企业和社区建立“亲情热线”等通信渠道,帮助农民工与家乡保持联系。利用宣传栏等形式及时通报抗震救灾最新动态和信息,稳定灾区农民工的思想情绪。
二、继续为返乡农民工提供便利。对要返乡的灾区农民工,在做好他们思想工作的同时,积极提供各种交通便利。对返乡农民工要足额支付工资,帮助农民工购买车船票,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专门运送农民工的车辆。同时要切实维护好公共秩序,组织安排运力,积极做好灾区农民工的输送工作。
三、保持劳动关系的基本稳定。要积极引导各类用工单位加强社会责任感,对返乡灾区农民工要在经济上和工作安排上给予援助。不能因抗震救灾而解除劳动关系,各类用工单位要尽力帮助他们能够重返工作岗位,确保他们回来后能够顺利就业和稳定就业。
四、加强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情况通报和宣传。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情况,通报信息,摸清来自灾区的农民工在本地区的数量和生产生活情况,并将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情况报县人劳局所属的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的舆论引导,使农民工感受到党和政府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的决心和信心。

联系电话:7202626

旬阳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抄报: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抄送:涉川农民工所在厂、矿及企业。

责任编辑:xy_rlj 文章录入:人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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