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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学籍)档案调转须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19日 点击数:


档 案 调 出

一、所需材料
①商调函或索档函(须经组织部门批准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开具);②人事代理证或求职登记证;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调档程序
1、凭调档手续,填写《档案材料转出登记表》;
2、工作人员审核,领导审签;
3、结清委托档案管理费用;
4、提取档案。
三、注意事项
1、提档手续不全者一概不予受理;
2、档案一经提走,除正常流转外,一概不再重新接收;
3、在职人员调档,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县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原工作单位同意调档的证明及工资基金转移单;
4、如系委托办理必须持有委托书及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档 案 调 入

一、所需材料:①本人申请;②毕业证;③就业单位介绍信;④劳动合同书;⑤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二、调档程序:工作人员审核、领导审签、出具调档函。
三、注意事项:档案材料不全及不真实的,不予接收,按退回处理;调入的档案按规定收取档案管理费。

责任编辑:龚泽忠 文章录入:人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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